先看一則北一女的小女生在聯合報投的稿

 

侵害他人自由 算哪門子自由

【聯合報╱劉丞恩/北一女學生(台北市)】

2008.11.07 03:15 am

不論是國中的社會,還是高中的公民課,公民老師都會告訴學生:「民主的自由,是以不侵害他人的自由為原則。」

最近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,民進黨支持者在黨中央的領導之下發動抗爭,但幾天下來,不理性的動作出現了。他們去包圍晶華酒店,並在周圍大聲地喧鬧,我好想問問他們,住在飯店中的其他旅客何其無辜,你們有什麼理由強迫他們忍受高分貝的抗議?

在一個民主國家中,每個人都可以表達自己的意見,也會尊重別人不同的想法。而不是發現別人的理念不同,就用強迫或暴力表達自己不同的意見。台灣是美麗島,我深愛這個國家、這片土地。希望我們真的能夠好好的想想,如何讓這片土地有著更美更好的未來。

【2008/11/07 聯合報】

 

 

公民課真的是上得太好了

只不過 高中大概沒學到

看事情要看多面 而非一昧的把錯誤怪在一個黨身上

因為這樣無助大家釐清事情

 

 

沒錯

就像小妹妹說的

每個人都有表達自己意見的權力

也要尊重其他人想法

不能因為理念不同

就用暴力表達意見

每一句都是普世價值

 

 

只是小女生怎麼沒看到

政府在這次事件中是怎麼先

剝奪每個人表達的意見?

政府是怎麼先用暴力來強迫人民?

整件事情民眾根本就是被動

而被迫採取主動

 

 

暴力事件中 民進黨的確要負些責任(民進黨只是趁勢作亂、利用人民)

但要負起全責 我認為還沒那麼嚴重

看事情怎麼好像倒果為因?

 

 

今天人家不准你說話

剝奪了妳的權力

你還乖乖的給她弄

難道這就是民主自由的價值

若自己的權利不自己爭取

到頭來就是你自己活該

 

---

寧可被稱做「暴民」,印在隔天的報紙上,被人指指點點「你為什麼要反抗」;
也不要被稱做「順民」,印在歷史教科書上,被下一代指指點點「你為什麼不反抗」。
這是個人做為一隻渺小的滾輪松鼠,最卑微也最深切的願望。

Posted by irrenhaeusler at November 7,2008 23:46

------引用至 意識型態咖啡館

 

憑什麼那些旅客要忍受大家高分貝抗議?

那憑什麼台灣人應該接受陳雲林來台?

那政府又有為另外不同理念的人著想過了嗎?

這樣比 永遠比不完

 

那些旅客或許可以向圓山賠償吧

圓山活該嚕

 

我仍然由衷希望

這位小女生能記住這些民主自由的真諦

並且保持著它不受外界的污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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