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看一則北一女的小女生在聯合報投的稿
侵害他人自由 算哪門子自由
【聯合報╱劉丞恩/北一女學生(台北市)】
2008.11.07 03:15 am
不論是國中的社會,還是高中的公民課,公民老師都會告訴學生:「民主的自由,是以不侵害他人的自由為原則。」
最近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,民進黨支持者在黨中央的領導之下發動抗爭,但幾天下來,不理性的動作出現了。他們去包圍晶華酒店,並在周圍大聲地喧鬧,我好想問問他們,住在飯店中的其他旅客何其無辜,你們有什麼理由強迫他們忍受高分貝的抗議?
在一個民主國家中,每個人都可以表達自己的意見,也會尊重別人不同的想法。而不是發現別人的理念不同,就用強迫或暴力表達自己不同的意見。台灣是美麗島,我深愛這個國家、這片土地。希望我們真的能夠好好的想想,如何讓這片土地有著更美更好的未來。
【2008/11/07 聯合報】
公民課真的是上得太好了
只不過 高中大概沒學到
看事情要看多面 而非一昧的把錯誤怪在一個黨身上
因為這樣無助大家釐清事情
沒錯
就像小妹妹說的
每個人都有表達自己意見的權力
也要尊重其他人想法
不能因為理念不同
就用暴力表達意見
每一句都是普世價值
只是小女生怎麼沒看到
政府在這次事件中是怎麼先
剝奪每個人表達的意見?
政府是怎麼先用暴力來強迫人民?
整件事情民眾根本就是被動
而被迫採取主動
暴力事件中 民進黨的確要負些責任(民進黨只是趁勢作亂、利用人民)
但要負起全責 我認為還沒那麼嚴重
看事情怎麼好像倒果為因?
今天人家不准你說話
剝奪了妳的權力
你還乖乖的給她弄
難道這就是民主自由的價值
若自己的權利不自己爭取
到頭來就是你自己活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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寧可被稱做「暴民」,印在隔天的報紙上,被人指指點點「你為什麼要反抗」;
也不要被稱做「順民」,印在歷史教科書上,被下一代指指點點「你為什麼不反抗」。
這是個人做為一隻渺小的滾輪松鼠,最卑微也最深切的願望。
Posted by irrenhaeusler at November 7,2008 23:46
------引用至 意識型態咖啡館
憑什麼那些旅客要忍受大家高分貝抗議?
那憑什麼台灣人應該接受陳雲林來台?
那政府又有為另外不同理念的人著想過了嗎?
這樣比 永遠比不完
那些旅客或許可以向圓山賠償吧
圓山活該嚕
我仍然由衷希望
這位小女生能記住這些民主自由的真諦
並且保持著它不受外界的污染